10月24日,由中国供销合作经济学会、中国合作经济学会农村集体经济专业委员会、中信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腾讯SSV为村发展实验室、北京农禾之家农村发展基金会主办,北京农禾之家咨询服务中心、北京为村互联网科技研究中心承办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普法公益大讲堂暨为村讲坛(特别版)”第6期举办。
四川成都战旗村党委书记、四川战旗乡村振兴培训学院院长高德敏作题为“战旗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主要做法和思考”的分享。
10月31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际发展知识中心研究员江宇将带来题为“党怎样领导农村集体经济”的分享,更多精彩内容,敬请期待。
以下为高德敏分享内容摘编:
我们战旗村位于四川成都市郫都区,原本并无特殊资源优势,自1965年独立建村以后,凭着艰苦奋斗、力争上游的拼搏精神,领着全村村民,通过企业改制、农地集中、建设新型小区,以集体土地为资本,发展出了与市场经济相容的、多层级的农村集体经济,探索出一条普通农业村庄逐步实现乡村振兴的路子。
2018年2月12日, 习近平总书记来四川视察,亲临战旗村,听说战旗村2017年集体经济资产已经有4600万元,村集体收入400多万元,而且村民人人都是股东,人人都有分红的时候,总书记用“战旗飘飘,名副其实”这8个字表达了充分肯定,并寄语战旗村乡村振兴“走在前列,起好示范”。
近年来,乡村十八坊文旅综合体落成,汇集了酿酒、榨油、豆瓣、布鞋等战旗传统手工艺,成为当地网红打卡地。四川战旗乡村振兴培训学院落成揭牌,能同时容纳2000人培训学习,成为我国第一家面向全国培养乡村振兴专业实用人才的基地,天府农耕文化博物馆建成开馆。2020年,战旗村将村民闲置的猪圈、柴房、鸡鸭舍、烂水沟等区域利用改造,打造出壹里小吃街,吸引四川各地美食汇聚入驻;2021年,战旗村集体资产破亿元,年收入达到655万元;2022年,战旗村和四川省旅投集团联合打造的天府战旗酒店正式开业运营。
战旗村党组织和村民们用村庄的扎实发展和集体经济的持续发展壮大,力争“走在前列,起好示范”。
下面我就结合战旗村的具体实践和个人学习体会,从三个方面和大家分享:学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感悟,战旗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演变和发展情况,以及战旗村新型集体经济的未来思考。
作为一名基层党组织的书记,结合村集体发展中的实际情况,我在学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中,重点关注了以下几个问题:
本法第二条明确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一个什么样的经济组织?有哪些层级?“本法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以土地集体所有为基础,依法代表成员集体行使所有权,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的区域性经济组织,包括乡镇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组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行使哪些权利?有哪些职能?比如:土地发包、集体财产经营管理、支持和配合村民委员会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开展村民自治等。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应该如何界定?身份界定的程序?新增人口特别是新生儿怎么办?第十一条 :户籍在或者曾经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形成稳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等财产为基本生活保障的居民,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关于界定程序,参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村民自治。关于新增人口,第十二条明确“对因成员生育而增加的人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确认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哪些权利?农民最关心的:农地的承包权,宅基地的使用权,集体收益的分配权,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的服务和福利等。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权力机构可以行使哪些职权?在对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的人员聘用和发放报酬方面,以前有的说可以、有的说不可以,现在这部法中就做了明确的规定,让我们的操作有章可循。
成员大会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权力机构,很多村面临成员人数较多、决策会议难开的问题。如:我们村有4469人,如果按要求召开成员大会的话,根本是不可能的。第二十八条的内容就解决了这一难题,即通过召开成员代表大会来解决。
关于村干部交叉任职且作为理事会、监事会成员的,该不该领报酬的问题。在本部法当中,就明确了:理事会可以提出聘任、解聘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及决定其报酬的建议。成员大会或代表大会决定就能解决了。
关于扶持措施:各级财政支持的农业发展和农村建设项目,依法将适宜的项目优先交由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
战旗村党组织一直通过抓集体经济发展,带领村民走共同富裕道路,所以有一定集体经济的底子,通过村庄经营持续演进,发展成今天的新型集体经济。回顾近60年的发展历程,战旗村集体经济制度的演变大致可分为五个阶段:
• 人民公社时期
1965年-1982年,工分制,工分管理,效益共享有劳动能力的社员都必须参加集体的生产劳动,集体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无劳力者只能分到基本口粮。
• 土地联产承包时期
1982年-1994年,承包制(工资制)按照“工资+奖金”的模式管理。
• 第二轮土地承包期
1994年-2003年,股份合作制,收益分配权集体占50%,企业占50%。
• 租赁制时期
2003年-2010年,租赁制(资产分项租赁)流转资产、固定资产分别租赁给个人固定资产所有权在集体。
• 新型集体经济
2010年-至今,形成以土地所有权为基础的多种经济组织合作、多种经营模式并存的新型集体经济。
下一步,我们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强战旗村新型集体经济,持续力争“走在前列,起好示范”。
认真学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理清、理顺集体经济组织中各市场主体之间的关系,完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办法和管理办法。以“生添死减”为基础,结合“村两委”班子换届,每五年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进行调整。
依照本法结合村民自治,认真摸清土地类别和使用现状,特别是农地的实际情况,本着“大稳定、小调整”的精神,为2027年下一轮承包农地的发包做准备。在耕地方面,让认真种地的人有地可种,不愿种地的人土地有人来种。
依照本法结合村民自治,充分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市场主体作用,整合土地资源,引导农户将富余的宅基地通过村集体经济组织盘活,通过市场化运营将土地价值充分体现出来。
认真利用好已经掌握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手里的资源资产,探索通过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家服务、经营性资产参股、自主经营等多样化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依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提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经济发展的参与度、监督力度,提高村集体依法依规决策和经营过程的透明度。
通过集体经济组织搭建平台,引进资金、引进人才、引进技术,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努力解决村民的就地就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