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由腾讯可持续社会价值事业部为村发展实验室、中国农业大学国家乡村振兴研究院、北京为村互联网科技研究中心发起,腾讯学堂、腾讯文化、腾讯北京党总支协办的“为村讲坛”第二季第2期举行。
第十三届、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研究员魏后凯作题为“促进农民共富的关键举措”的报告。
01
共同富裕的科学内涵
共同富裕既是一个全面富裕和全民共富的状态,也是一个共建共富、逐步共富的长期过程。
归纳为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要全面富裕。物质上富裕,精神上也要富裕,而且是物质富裕和精神富裕的有机统一。
二是要全民共富。是全体人民都要富裕,无论是发达地区还是欠发达地区,无论是城市还是乡村都要缩小差距,都要实现代化发展。
三是共建共富。在共建的过程中实现共享,实现共同富裕。
四是逐步共富。实现共同富裕要分阶段、有步骤的逐步实现,从空间的维度来看,城乡居民要协同发展,城乡居民都要共同富裕。
要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核心是缩小三大差距,其重点难点均在农村。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主要有三大举措:首先是减人,其次是增收,再者是帮扶。
02
减人:新型城镇化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标志,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结果。
1996年到2017年,二十二年的平均城镇化率每年提高1.42个百分点,一个百分点将近是1400万人,1.4个百分点就是近2000万人,这是一种大规模的、快速的城镇化。
二十二年的超高速的城镇化对中国的资源环境带来了巨大的影响,现在城镇化率增速已经在不断降低,属于一个减速期。
下一步更多的是依靠新型城镇化,依靠农村和农业的人口往非农产业转移,促进乡村振兴,从而来提高农村居民的收入。
当前中国城镇化面临的问题不在于速度和数量,而在于质量不高,中国的城镇化正在由过去的速度型转向质量型,未来中国的城镇化一定要走高质量城镇化之路,要全面提高城镇化的质量。
另外,新型城镇化是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关键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要从注重异地城镇化到重视就地就近城镇化,从注重地级以上城市的发展到以县城为重要载体,同时要解决乡城人口迁移带来的相关问题。
最后,规划村庄时要对村庄的布局进行优化调整,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进行布局优化,对公共设施用地的再利用。
总之,解决三农问题要通过新型城镇化来减少农民,农民减少才有可能为留在农村的人口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为下一步农业生产的适度规模经营、农民的增收创造条件。
03
增收:乡村振兴
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农村居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农村居民收入增长快于城镇,虽然城乡居民的收入相对差距在不断地缩小,但是绝对差距仍然在不断扩大。
2015年之前,城乡消费水平差距一直大于城乡收入差距。2016年以来,城乡消费水平差距已小于城乡收入差距。
当前农村居民的群体差距较大,且现在农村居民大部分是低收入人群。
与城市居民相比,在网络化时代,农民存在提前消费、人情消费较大的倾向,导致农民消费负担过重,进一步制约农民收入增加。农民的低收入成为影响农民生活质量的重要因素。
因此,城乡差距大的核心是农民收入低,农民增收主要依靠乡村振兴等多种渠道。在新形势下要全方位增加农民的收入,促进城乡共富,不能采取“削高填低”的办法,而是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全方位增加农村居民的收入。
农民增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首先,要鼓励引导农民多途径增加工资性收入。自2015年起,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已超过经营性收入,成为农民收入的第一大来源,2016-2021年对农民增收的贡献达到45%,但这种工资性收入更多是农民离开农业、农村到城市打工的工资性收入。因此,要多途径增加农民的工资性收入,并不断提高来自农业、农村的工资性收入比重。
其次,促进经营性收入快速增长。近年来,农民从农业生产经营中获得的收入较少,2015-2020年人均经营净收入对农民增收的贡献为27.7%,其中第一产业经营净收入贡献只有14.7%,农业经营净收入贡献只有8.8%。去年因为非农产业受到疫情影响,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占比34.6%,贡献率为33.7%。增加本地的工资性收入和经营净收入,都需要有本地的产业支撑。因此,要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和一体化,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推动产业链条的延伸,构筑一个全产业链,为农村居民增收开辟更稳定的来源,同时要鼓励农民创业,提高经营净收入所占比重及其对农民增收的贡献率。
最后,拓宽财产性收入的来源。近年来农村财产性收入增加很快,但是水平比较低,对农民增收的贡献也较低,占比仅2.5%,2022年贡献率只有3.3%。因此,要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打通资源变资本、资本变财富的渠道,进一步拓宽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渠道。
总之,下一步要激发乡村的内生活力,建立各具特色、具有竞争力的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和农业农村导向型的农民稳定增收的机制,从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全方位增加农村居民的收入。
04
帮扶:先富帮后富
优化农民收入分配格局,完善农业农村支持政策体系,稳定增加农民的转移净收入,既是农民增收的渠道,也是推进农民共富的举措。
首先,着力提升农村低收入群体农民的收入。按照国家统计局中等收入标准的底线估算,2018年农村约90%为低收入群体,2021年农村约80%为低收入群体,接近4亿人。因此,要为农村低收入群体提供更多更体面的就业岗位,鼓励和支持农民创新创业,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加大政策帮扶力度。
其次,扩大农民中等收入的群体,实现“扩中提低”。我国中等收入群体的规模约为30%,2021年农村约有20%的人群进入中等收入群体。到2035年,农村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占农村居民的比重力争超过1/3,到2050年力争超过50%。
最后,要依靠联村发展破解村庄分化。近年来,无论是发达地区还是欠发达地区,村庄分化在不断加剧,这种分化是能人效应、区位条件、产业业态、组织体制等综合作用的结果。可以考虑借鉴浙江“飞地抱团”、联合体、强村公司等模式,通过多种形式促进村庄联合发展,有效破解村庄分化问题,促进村庄走向共同富裕的道路。同时,要打造多种形式的发展共同体,形成一个成本分担、利益共享的可持续的发展共同体;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提升农村集体经济“统”的层次,通过先富带动后富。
总之,下一步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大对农民转移支付的力度,同时还需要优化农民收入分配的格局,重点关注低收入困难群体,要在做大蛋糕的过程当中分好蛋糕,来提升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
文章来源:中国农业大学国家乡村振兴研究院公众号